- 给定一个随机试验,能写出恰当的样本空间,并指出它是有限、可数无限还是连续的;
- 把"至少一个发生""恰好一个发生""都不发生"等日常表述翻译成集合表达式;
- 绘制文氏图解释事件的并、交、补、差与互斥关系;
- 陈述事件的交换、结合、分配律,并能证明与运用 De Morgan 对偶律;
- 理解"事件 = 样本空间的子集"这一观点如何为 2.3 节的概率公理化铺平道路。
1. 样本空间:把所有可能列成集合
2.1 节指出,概率论的第一步是为随机试验建立数学模型,而建模的起点是把试验的全部可能结果无遗漏地界定清楚。掷一枚硬币,结果非正即反;掷一颗骰子,结果必是 \(1\) 到 \(6\) 之一——虽然单次结果不可预知,但"结果的可能范围"在试验之前就完全已知。把这个范围写成集合,就得到本教程最基本的概念。
随机试验的所有可能结果构成的集合 \(S\),称为该试验的样本空间(sample space);\(S\) 中的每个元素,即试验的一个可能结果,称为样本点(sample point)。
样本空间应当"完备且互斥":每次试验的结果恰好落回 \(S\) 中的一个样本点,既不遗漏、也不重复。例如掷一枚硬币 \(S=\{\text{正},\text{反}\}\);掷一颗骰子 \(S=\{1,2,3,4,5,6\}\);统计某商品明日销量 \(S=\{0,1,2,\ldots\}\);测量一只灯泡的寿命 \(S=(0,\infty)\)。
样本空间的选取存在粒度问题:掷两颗骰子,若记录两颗各自的点数(有序对),则共有 \(36\) 个样本点;若只记录点数之和,则只有 \(2\) 到 \(12\) 这 \(11\) 个样本点。两种样本空间都"完备且互斥",因而都合法,但只有前者的样本点是等可能的——粒度选错,等可能分析就会失效,这一点在 2.5 节的等可能模型中将再次警示。一般原则是:粒度应细到能区分试验中我们关心的全部差别。
2. 事件:样本空间的子集
有了样本空间,"事件"就有了精确的落点。我们关心的问题往往不是单个结果,而是满足某种条件的一批结果:"掷出偶数点""寿命超过 5000 小时""点数之和为 7"。这些条件各自挑出 \(S\) 的一个子集——这就是事件的全部含义。
样本空间 \(S\) 的任一子集 \(E\) 称为一个事件(event)。当且仅当试验结果 \(s\in E\) 时,称事件 \(E\) 发生。其中 \(S\) 本身包含全部样本点,每次试验必然发生,称为必然事件(certain event);空集 \(\varnothing\) 不含任何样本点,永不发生,称为不可能事件(impossible event)。
例如掷一颗骰子时,"掷出偶数点"是事件 \(\{2,4,6\}\);单点子集 \(\{2\}\) 表示"恰好掷出 2"。若掷得 4,则事件 \(\{2,4,6\}\) 发生,而事件 \(\{2\}\) 不发生。
"发生"一词的准确含义由此变为"试验结果落在子集之内"。于是,关于事件的一切逻辑——"或、且、非"——都自动翻译为集合的并、交、补。反过来看,所谓概率,就是把一个数合理地分配给每个子集(事件)的函数;对这样的函数应当提出什么要求,正是 2.3 节三条公理的任务。
3. 事件的运算与运算律
设 \(E\)、\(F\) 为同一样本空间 \(S\) 中的事件。并(union)\(E\cup F\) 表示"\(E\) 或 \(F\) 至少一个发生";交(intersection)\(EF=E\cap F\) 表示"\(E\) 与 \(F\) 同时发生";补(complement)\(E^c=S-E\) 表示"\(E\) 不发生";差(difference)\(E-F=E\cap F^c\) 表示"\(E\) 发生而 \(F\) 不发生"。四种运算的直观形象见图 1 的文氏图(Venn diagram)。
若两个事件没有公共样本点,即 \(EF=\varnothing\),则称 \(E\) 与 \(F\) 互斥(mutually exclusive)(或不相交)。互斥事件在同一次试验中不可能同时发生。
例如掷一颗骰子,"掷出 1"与"掷出 2"互斥;而"掷出偶数"与"掷出小于 4 的数"不互斥,因为掷出 2 时两者同时发生。
事件运算满足与数的运算相仿的规律,其中最有价值的是对偶律:把"取补"施加于并(交),得到的是补的交(并)。它把"至少一个不发生"与"都不发生"互相转化,是今后化简事件的常用工具。
设 \(E\)、\(F\)、\(G\) 为事件,则有:
交换律与结合律:
\[ E\cup F=F\cup E,\qquad EF=FE; \qquad (E\cup F)\cup G=E\cup(F\cup G),\qquad (EF)G=E(FG). \]
分配律:
\[ E(F\cup G)=EF\cup EG,\qquad E\cup FG=(E\cup F)(E\cup G). \]
对偶律(De Morgan 律):
\[ (E\cup F)^c=E^cF^c,\qquad (EF)^c=E^c\cup F^c. \]
为便于查阅,下表把集合语言与概率语言逐条对照。本节之后,我们将在这两种语言之间自由切换。
| 记号 | 集合论含义 | 概率论含义 |
|---|---|---|
| \(S\) | 全集 | 样本空间(必然事件) |
| \(\varnothing\) | 空集 | 不可能事件 |
| \(E\subset S\) | 子集 | 事件 |
| \(s\in E\) | 元素属于子集 | 结果为 \(s\),事件 \(E\) 发生 |
| \(E\cup F\) | 并集 | \(E\)、\(F\) 至少一个发生 |
| \(EF\) | 交集 | \(E\)、\(F\) 同时发生 |
| \(E^c\) | 补集 | \(E\) 不发生 |
| \(E-F\) | 差集 | \(E\) 发生而 \(F\) 不发生 |
| \(EF=\varnothing\) | 不相交 | \(E\)、\(F\) 互斥 |
| \(E\subset F\) | 包含 | \(E\) 发生必导致 \(F\) 发生 |
常见误区是把"互斥"与"对立"混为一谈。\(E\)、\(F\) 互斥只要求 \(EF=\varnothing\);而 "\(F\) 是 \(E\) 的对立事件"还要求 \(E\cup F=S\),即两者恰好把样本空间分尽。掷一颗骰子,\(\{1\}\) 与 \(\{2\}\) 互斥但不对立(还有其余四种结果);\(\{1\}\) 与 \(\{2,3,4,5,6\}\) 才互为对立事件。对立必互斥,互斥未必对立。另外,"两两互斥"的说法在涉及三个及以上事件时才真正重要——它意味着任意两个都互斥,这一条件将直接出现在 2.3 节的可数可加公理中。
4. 样本空间的三种类型:三个例题
按"大小"分,样本空间有三类:有限(finite)的,如掷骰子;可数无限(countably infinite)的,即其样本点可以排成无穷序列 \(s_1,s_2,s_3,\ldots\);以及连续(continuous)(不可数)的,如寿命取遍区间 \((0,\infty)\)。下面三个例题各对应一类。无论哪一类,事件的运算与运算律完全相同——集合论不关心 \(S\) 的大小;而 2.3 节的公理也正是对三类空间统一陈述的。
掷一颗红骰子和一颗蓝骰子,写出样本空间 \(S\),并给出事件 \(E\)=“两颗骰子的点数之和为 7”所含的全部样本点。\(E\) 中的样本点占 \(S\) 的比例是多少?
测试一只电视显像管的寿命(单位:小时)。写出样本空间 \(S\),并把事件 \(E\)=“寿命超过 5000 小时”、\(H\)=“寿命超过 4000 小时”表示为 \(S\) 的子集;再用差运算表示“寿命超过 4000 但不超过 5000 小时”。
反复掷一颗骰子,直到首次出现 6 点为止,记录整个投掷序列。写出样本空间 \(S\),说明它是可数无限的,并给出事件“恰好掷 3 次才首次出现 6”与“首次 6 出现在偶数次投掷”。
5. 本节小结
- 样本空间 \(S\) 是全部样本点的集合;事件 \(E\) 是 \(S\) 的子集,“发生”即结果落入子集;\(S\) 为必然事件,\(\varnothing\) 为不可能事件。
- 四种基本运算:并 \(E\cup F\)(至少一个发生)、交 \(EF\)(同时发生)、补 \(E^c\)(不发生)、差 \(E-F=EF^c\)(发生 \(E\) 而不发生 \(F\));\(EF=\varnothing\) 即互斥。
- 事件满足交换、结合、分配律;De Morgan 对偶律 \((E\cup F)^c=E^cF^c\)、\((EF)^c=E^c\cup F^c\) 把“至少一个”与“全部”互相转化。
- 样本空间分有限(两骰 36 点)、可数无限(掷到首次 6)、连续(寿命 \((0,\infty)\))三类;集合运算与 2.3 节的公理对三类统一适用。
- 下一节将把概率定义为作用在事件(子集)上、满足三条公理的函数——本节的集合语言就是公理的地基。
练习
练习 2-2-1
设 \(E\)、\(F\) 为两个事件,试用 \(E\)、\(F\) 的集合表达式分别表示:(a) \(E\)、\(F\) 至少一个发生;(b) \(E\)、\(F\) 恰好一个发生;(c) \(E\)、\(F\) 都不发生。
答案与提示(a) \(E\cup F\)。(b) \(EF^c\cup E^cF\),即“\(E\) 发生 \(F\) 不发生,或 \(F\) 发生 \(E\) 不发生”;它也等于 \((E\cup F)-EF\),即从“至少一个”中挖去“两个同时”的部分。(c) \(E^cF^c\),由对偶律它恰是 \((E\cup F)^c\)——“至少一个发生”的补集。
练习 2-2-2
取 \(S=\{1,2,3,4,5,6\}\),\(E=\{1,2,3,4\}\),\(F=\{3,4,5\}\)。逐一列出元素,验证两条对偶律 \((E\cup F)^c=E^cF^c\) 与 \((EF)^c=E^c\cup F^c\)。
答案与提示\(E\cup F=\{1,2,3,4,5\}\),故 \((E\cup F)^c=\{6\}\);而 \(E^c=\{5,6\}\),\(F^c=\{1,2,6\}\),交为 \(\{6\}\),两边相等。又 \(EF=\{3,4\}\),故 \((EF)^c=\{1,2,5,6\}\);而 \(E^c\cup F^c=\{5,6\}\cup\{1,2,6\}=\{1,2,5,6\}\),亦相等。小例子验证大定理,有助于把“补”与“交并互换”的直觉固定下来。
练习 2-2-3
把两只(可分辨的)球逐一放入三个盒子,每只球等可能地落入任一盒。写出样本空间 \(S\),并数出样本点总数。若两球不可分辨,样本点又是多少个?
答案与提示一个结果由“球 1 落入的盒子 \(i\)”与“球 2 落入的盒子 \(j\)”完全确定,故 \(S=\{(i,j): i,j\in\{1,2,3\}\}\),共 \(3^2=9\) 个样本点(第 1 章的乘法原理:\(3\times 3\))。若两球不可分辨,能区分的只是各盒球数的分布 \((2,0,0)\) 型 3 个、\((1,1,0)\) 型 3 个,共 \(6\) 个样本点——但它们不再等可能(前者各对应 1 个有序结果,后者各对应 2 个)。两种粒度的差异正对应 2.5 节的警示。
练习 2-2-4
在例 1 的两骰样本空间中,用集合写出事件 \(G\)=“至少一颗骰子点数为 6”,并数出 \(|G|\)。
答案与提示记 \(G_1\)=“红骰为 6”\(=\{(6,j):j=1,\ldots,6\}\),\(G_2\)=“蓝骰为 6”\(=\{(i,6):i=1,\ldots,6\}\),则 \(G=G_1\cup G_2\)。若直接相加得 \(12\) 就重复计了 \((6,6)\):\(G_1G_2=\{(6,6)\}\),故 \(|G|=6+6-1=11\)。这一“多退少补”的计数思想,正是 2.4 节容斥公式的雏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