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用定义式 \(P(E \mid F)=P(EF)/P(F)\) 计算条件概率,并用文氏图的"面积比"解释其含义;
- 验证 \(P(\cdot \mid F)\) 满足概率的三条公理,从而说明第 2 章的全部结论在"条件世界"中照搬成立;
- 辨析 \(P(E \mid F)\) 与 \(P(E)\) 的三种大小关系,以及 \(P(E \mid F)\) 与 \(P(F \mid E)\) 的区别;
- 熟练运用乘法规则及其一般形式(逐步条件链)计算交事件的概率;
- 通过"两个孩子问题"体会:条件的措辞如何决定样本空间被缩减成什么样子。
1. 引入:新信息如何改变概率
3.1 节的骰子例子已经表明:一旦得知"掷出的是偶数","点数至少为 4"的概率便从 \(1/2\) 上升到 \(2/3\)——新信息会修正我们对不确定性的度量。本节把这一直觉形式化:在"事件 \(F\) 已发生"的前提下,事件 \(E\) 的概率应当如何定义?它有哪些良好的性质?由它又能导出哪些计算工具?回答这些问题的概念——条件概率(conditional probability)——是概率论中最重要的概念,此后各章几乎处处都要用到它。
2. 条件概率的定义与文氏图解释
设试验的样本空间(sample space)为 \(S\),\(E\)、\(F\) 为两个事件,事件运算(交、并、补)的记号见 2.2 节。我们面对的情境是:已经得知 \(F\) 发生,在此前提下问 \(E\) 发生的可能性。由于 \(F\) 已发生,所有不落在 \(F\) 里的结果都被排除,我们实际上是在一个缩小了的样本空间 \(F\) 上工作。下面的定义对任何试验(不必等可能)都适用。
设 \(E\)、\(F\) 为两个事件且 \(P(F)>0\)。称 \[ P(E \mid F) \;=\; \frac{P(EF)}{P(F)} \] 为在 \(F\) 已发生的条件下 \(E\) 发生的条件概率。
分子 \(P(EF)\) 是"\(E\) 与 \(F\) 同时发生"的无条件概率;除以 \(P(F)\) 相当于把公共部分按 \(F\) 的概率重新归一化。若样本空间等可能,则 \(P(E \mid F)=|EF|\,/\,|F|\)(样本点数之比),这正是 3.1 节"缩小样本空间再数点"做法的一般公式化。该定义也与频率直觉一致:将试验重复 \(n\) 次,\(F\) 发生的约占比 \(P(F)\),而在 \(F\) 发生的那些次中 \(E\) 又发生的比例约为 \(P(EF)/P(F)\)。
这个定义有一个极为直观的几何形象。把样本空间想象成一块面积为 \(1\) 的平面区域,每个事件的概率就等于它的面积(第 2 章 2.6 节的几何概率正是如此)。已知 \(F\) 发生后,\(F\) 以外的区域被"裁掉",\(F\) 成为新的整体;此时问 \(E\) 的概率,就是问 \(E\) 在 \(F\) 中的部分——即交 \(EF\)——占 \(F\) 的面积比例。
掷两颗均匀骰子,已知第一颗掷出 4 点,求两颗骰子点数之和为 10 的概率。
条件与结论对调,结果一般完全不同:\(P(F \mid E)=P(EF)/P(E)\),分母换成了 \(P(E)\)。例如某项医学检测"患病者呈阳性"的比例可以高达 \(0.9\),但"阳性者真患病"的比例却可能很低——混淆这两个方向是现实中最常见的推理错误之一。系统地在两个方向之间换算,正是 3.3 节贝叶斯公式的任务。
3. 条件概率本身也是概率
定义 1 中的 \(P(\cdot \mid F)\) 并非一个临时记号:固定条件 \(F\) 之后,它作为 \(E\) 的函数,满足第 2 章(2.3 节)概率的全部三条公理。
固定事件 \(F\),设 \(P(F)>0\)。则:(1) 对任意事件 \(E\),\(P(E \mid F)\ge 0\);(2) \(P(S \mid F)=1\);(3) 若 \(E_1,E_2,\ldots\) 两两互斥(mutually exclusive),则 \(P\!\left(\bigcup_{i=1}^{\infty}E_i \,\middle|\, F\right)=\sum_{i=1}^{\infty}P(E_i \mid F)\)。
于是,"知道 \(F\) 已发生"之后,我们进入了以 \(F\) 为全空间的一个新概率世界:第 2 章建立的一切结论——补事件公式、容斥原理、布尔不等式、概率的连续性——在条件世界中原样成立。3.5 节将详细展开这一观点,并给出条件版的全部公式。
既然是一个新的概率,\(P(E \mid F)\) 与原来的 \(P(E)\) 就没有固定的大小关系:新信息可能让 \(E\) 更可能、不变、或更不可能。下表用掷两颗骰子的三个事件展示全部三种情形。
| 关系 | 事件 \(E\) | \(P(E)\) | \(P(E \mid F)\) |
|---|---|---|---|
| 增大 | 点数和为 10 | \(3/36=1/12\approx 0.083\) | \(1/6\approx 0.167\) |
| 不变 | 第二颗为 6 | \(6/36=1/6\approx 0.167\) | \(1/6\approx 0.167\) |
| 减小 | 点数和不超过 5 | \(10/36=5/18\approx 0.278\) | \(1/6\approx 0.167\) |
中间一行颇为耐人寻味:第一颗的结果完全不影响第二颗,此时"\(F\) 的发生不改变 \(E\) 的概率"。这一情形——独立(independent)——将是 3.4 节的主题。
4. 乘法规则与逐步条件链
把定义 1 的等式两边同乘 \(P(F)\),就得到概率计算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公式之一。
设 \(P(F)>0\),则 \(P(EF)=P(F)\,P(E \mid F)\);对称地,若 \(P(E)>0\),则 \(P(EF)=P(E)\,P(F \mid E)\)。
乘法规则(multiplication rule)的威力在于:把"同时发生"拆成"一步一步发生"。"一次抽两张牌"可以拆成"先抽一张、再抽一张";每一步的条件概率往往一目了然,于是交事件的概率便可以逐步相乘。这一思想推广到 \(n\) 个事件,就是一般形式的乘法规则,也称逐步条件链(chain rule)。
设 \(E_1,E_2,\ldots,E_n\) 为事件且 \(P(E_1E_2\cdots E_{n-1})>0\),则 \[ P(E_1E_2\cdots E_n)=P(E_1)\,P(E_2 \mid E_1)\,P(E_3 \mid E_1E_2)\cdots P(E_n \mid E_1E_2\cdots E_{n-1}). \] 即:\(n\) 个事件同时发生的概率,等于第一个事件的概率,乘以"在它发生条件下第二个发生"的条件概率,再乘以"在前两个都发生条件下第三个发生"的条件概率,依次类推。
从一副洗好的 52 张扑克牌中无放回地抽取两张,求两张都是 A 的概率。
一只罐中装有 7 个黑球、3 个白球。无放回地依次取出 3 个球,求"前两球皆黑、第三球为白"的概率。
把一副洗好的 52 张牌面朝下放好,依次翻开前 3 张。求前三张恰好按"黑桃、红心、方块"的顺序出现的概率。
5. 条件的措辞:两个孩子问题
条件概率的解题关键,是弄清条件究竟排除了哪些样本点。下面的经典问题说明:看似相同的"已知有女孩",措辞不同,答案可以不同。
某家庭有两个孩子,假定生男生女各以 \(1/2\) 等可能。已知两个孩子中至少有一个是女孩,求两个都是女孩的概率。
把条件换成"老大是女孩",缩减后的样本空间变为 \(\{GB,GG\}\),所求概率就成了 \(1/2\)(见练习 3)。"指定某个孩子是女孩"(概率 \(1/2\) 的事件)比"至少一个是女孩"(概率 \(3/4\) 的事件)更难得,因而携带的信息更多,对概率的修正也更大。这就是著名的"两个孩子问题"(two-child problem):判断一条新信息具体排除了哪些可能性,永远是条件概率解题的第一步;把这类"由信息反推原因"的推理系统化,就是下一节的贝叶斯公式。
6. 本节小结
- 条件概率定义:\(P(E \mid F)=P(EF)/P(F)\)(要求 \(P(F)>0\));文氏图上即"面积比"——\(F\) 成为新的整体,\(EF\) 占 \(F\) 的比例。
- \(P(\cdot \mid F)\) 满足概率三条公理,因此是货真价实的概率;第 2 章全部结论在条件世界中成立(详见 3.5 节)。
- \(P(E \mid F)\) 与 \(P(E)\) 相比可增大、相等或减小;恰好相等即预示独立性(3.4 节)。另须谨防 \(P(E \mid F)\) 与 \(P(F \mid E)\) 的混淆。
- 乘法规则:\(P(EF)=P(F)P(E \mid F)\);一般式把 \(n\) 个事件的同时发生拆成逐步条件链依次相乘(例 2、例 3、例 4)。
- 条件措辞决定样本空间的缩减方式:"至少一个女孩"给 \(1/3\),"老大是女孩"给 \(1/2\)。
练习
练习 3-2-1
掷两颗均匀骰子,已知点数之和为偶数,求两颗点数都至少为 3 的概率。
答案与提示和为偶数当且仅当两颗同奇偶,共 \(3\times 3+3\times 3=18\) 个结果,\(P(F)=18/36\)。在此范围内"两颗都 \(\ge 3\) 且同奇偶"=两颗都属 \(\{3,5\}\) 或都属 \(\{4,6\}\),共 \(2\times 2+2\times 2=8\) 个。故 \(P(E \mid F)=8/18=4/9\)。
练习 3-2-2
仍用例 3 的罐子(7 黑 3 白),无放回地连抽 4 球,求 4 球全为黑球的概率。
答案与提示逐步条件链相乘: \[ \frac{7}{10}\cdot\frac{6}{9}\cdot\frac{5}{8}\cdot\frac{4}{7}=\frac{840}{5040}=\frac{1}{6}. \] 可用组合数验证:\(\binom{7}{4}\big/\binom{10}{4}=35/210=1/6\)。
练习 3-2-3
两个孩子问题的变体:仍设生男生女等可能,若已知老大是女孩,求两个都是女孩的概率,并与例 5 的结果比较。
答案与提示条件"\({老大是女孩}\)"把样本空间缩减为 \(\{GB,GG\}\)(各 \(1/2\) 等可能),其中 \(GG\) 占一个,故概率为 \(1/2\),大于例 5 的 \(1/3\)。原因:"老大是女孩"是概率 \(1/2\) 的事件,比概率 \(3/4\) 的"至少一个女孩"更强、信息更多;前者只留下 2 个样本点,后者留下 3 个。两条信息措辞相近,缩减样本空间的方式却不同。